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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“写生内蒙古”美术作品展览复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07 14:30:00 浏览次数:
  经展览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初步评选,从800 余件作品中选出包括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在内的124 幅作品进入复评,请进入复评的作者按要求将作品原件送至指定地点:

  1、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,装裱后最长边不得大于1 米,作品背面标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手机号码、地址。

  2、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地区的作者请自行将作品原件于1011 日上午9:001100 送至内蒙古美术馆(新馆)10 号展厅,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机场路(新华东街和东二环路交汇处),请按时送达,耽误评选由作者自负。

  3、其他盟市作品由该盟市文化馆(群艺馆)或推荐单位统一装订木箱,于9 月20 日前快运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,请各盟市文化馆(群艺馆)或推荐单位务必妥善包装,(退稿仍用此包装退回,运输过程受损丢失自负)通过门到门服务的快运公司寄送作品,根据物流速度妥善安排发件时,展览组委会不负责取件。

  4、收件地址: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97 号内蒙古群众艺术馆

    收件人:杨树林

    电话:15248135876

进入复评的作品名单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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